2025年度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“实践之星”评选办法

发布者: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发布时间:2025-09-30动态浏览次数:10

为提高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,营造探究知识、崇尚真理的学术氛围,促进研究生学术科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同步提升发展,根据《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》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术月系列活动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。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,以及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。“学术之星”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,“实践之星”评选对象原则上为专业学位研究生,特殊情形须学院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同意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要求
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规校纪、受到纪律处分记录;
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无学术不端行为;

4.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。

(二)学业条件要求

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评选采用学术成果积分制,根据最新版《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试行)》计分。研究生的各类成果认定时间为参评年度(即上一年的11月30日到当年12月1日)。可计分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:

1.学术论文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研究生为第一作者,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;

(2)以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为第一署名单位;

(3)发表论文的学术期刊近2年未纳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》;

(4)评选年度内发表且与就读专业密切相关。

2.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研究生参编的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、学术性译著、工具书、编著(需附有参编人员名单);

(2)评选年度内正式出版且与就读专业密切相关。

3.科研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研究生为主持人;

(2)以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为第一署名单位;

(3)评选年度内立项。

4.参加比赛、竞赛等获奖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之一;

(2)以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为参赛单位;

(3)评选年度内获奖且与就读专业密切相关。

5.应用类成果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1)研究生排名第一,或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前五;

(2)以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为第一署名单位;

(3)评选年度内获奖且与就读专业密切相关。

三、评选原则

1.重绩奖优的原则。按照学校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评审要求,择优奖励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及成绩优秀的学生。

2.量化考核原则。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评审以学术成果积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量化考核。学术成果积分排名是确定评审结果的主要依据。

3.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。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由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评审委员会联评并公示后报学校审核。评审人员、评审过程、评审结果公开,接受广大师生监督。

四、名额分配与奖励

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全校各评选100名,荣获“双星”称号的研究生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
五、评选流程

1.个人申请。按照研究生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,申请人提供学业成绩、科研成果、各种奖励和社会实践的证明材料。

2.导师推荐。研究生导师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,结合其学习表现、科研、实践的情况,客观负责地填写推荐意见。

3.学院评选。学院成立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评审工作小组,评审工作小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,院长任组长,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,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教务秘书、研究生代表任组员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确定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。

4.学院公示。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
5.研究生院审核。公示期结束后,学院上报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名单,研究生院进行复审。

六、异议受理

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,评审工作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。

七、其他

1.申报评选过程中,如其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发现存在剽窃、作假等严重问题的,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;对已授予研究生“学术之星”和“实践之星”称号的,收回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
2.未尽事宜由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。

2018太阳集团网站古天乐

2025年9月30日